产品执行标准 GB13392-2005《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产品详情
执行标准:
尺寸规格:
PⅠ型 (250mm×250mm)
PⅡ型(300mm×300mm)
PⅢ型(350mm×350mm)
型号 | 长度 | 宽度 | 重量(g) |
危险 | 300 | 165 | 110 |
危险品 | 300 | 165 | 100 |
产品特点
安装说明:
适用车型:民用爆炸品运输车辆、槽罐车、集装箱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
1、运输危险货物车辆上至少应同时悬挂矩形标志牌、菱形标志牌。
2、标志牌一般悬挂于车辆后厢板或罐体后面及左右两侧的几何中心部位附近,避开车辆放大号;对于低栏板车辆可视情选择适当悬挂位置。
3、 运输爆炸、剧毒危险货物的车辆,应在车辆两侧面厢板几何中心部位附近的适当位置各增加一块悬挂标志牌。
4、运输放射性危险货物的车辆,标志牌的悬挂位置和数量应符合 GB 11806的规定。
5、 根据车辆结构或用途,选择螺栓固定、铆钉固定、粘合剂粘贴固定或插槽固定(可按使用需要随时更换)等方式安装固定标志牌。
6、 悬挂的标志牌应与所运载危险货物(一种危险货物具有多重危险性时与主要危险性,多种危险货物混装时与主要危险货物的主要危险性)的类、项相对应,与标志灯同时使用。
7、车辆标志应悬挂在运输危险货物车辆上的明显位置,在不影响车辆正常使用性能的前提下,宜悬挂在车辆正面、后面或各个侧面的几何中心位置附近,悬挂应牢固。
使用中的维护:
1、车辆驾驶员应对使用中的车辆标志进行经常性检查和维护,保持车辆标志的清洁和完好。
2、 车辆在装、卸载可能导致车辆标志腐蚀、失效的危险货物后,应及时对车辆标志进行检查,必要时对车辆标志进行清洗和擦拭。
3、在使用期限内车辆标志发生破损、失效时,应及时更换。